人民法院报社、《人民司法》杂志社和中国法院网4月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提升司法公信力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律师界代表对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提出,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任务和价值追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月23日一次讲话中对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时隔两月,周强对此重申,当然绝不应视为话语上的一次简单重复。从执政党的总书记到国家审判机关的负责人,对“公平正义”的念兹在兹,可见捍卫公平正义已成为执政党追求的核心价值,而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由于众所周知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责任之重大更是一个共识。
公平正义之所以值得人们维护和追求,就因为其不是单单供人咏叹,而是要让人充分感知,给人信心并传递力量。司法个案的作用遂于此显露无遗。没有一起起公正司法个案的累积,所有赞美司法和法律的格言警句都将苍白而空洞。正是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近年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行动并未取得理想效果。3月22日,周强在最高法党组会上要求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深层次问题”之存在无可置疑,但对民众来说,他们对司法的认识和理解则主要来源于个案。当律师被一些法官乃至审判机关视为“异己”的时候,人们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当聂树斌案悬而未决的时候,人们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当刑讯逼供酿成一系列冤案,审判机关未能及时纠错的时候,人们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当唐慧案举国关注,一个哀痛欲绝的母亲却无法得到法律救济的时候,人们感受不到公平正义……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可以得到最热烈的讴歌,但实现这种价值的办法却只能朴素而低调,一旦人们从自己的实践中体验到了司法和法律的正能量,公平正义已经自在其中。怎样让所有公民的司法实践契合这一目标,则正是当下司法改革中亟须思考的问题。
从近来相关方面释放的一些积极信息看,司法改革的方向已相当清晰。无论是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阳光司法”的强调,还是佛山等地的独立审判改革的尝试,或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关于“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等表述,都在显示,中国的司法改革正在借鉴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一方面确保法官的独立地位,使其权责一致,另一方面将审判机关置于舆论和公众监督之下。另外,本次座谈会,最高法特意邀请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为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建言,此种“开门改革”也是一个值得鼓舞的迹象。
鉴于司法审判机关的重大职责,怎么强调其在维护公平正义过程中的作用都不过分,但正如周强在座谈会上所说,“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努力”。由于审判机关只是司法体系中的一环,一家即使独善恐怕也很难撑起公平正义的完整天空,这当是一个常识。而放眼社会,如果立法领域里存在立法不公开和部门利益化立法等现象,行政机关不以法律为最高准则,能不能说实现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所以,当审判机关对照执政党“依宪治国”的要求,为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并已经大胆行动的时候,其他领域和其他一些机关是否也应该拿出具体的办法,从而形成全社会呼唤和捍卫公平正义的合力?
无论如何,追求公平正义,我们已经出发,而且找不到半途而废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