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雅安 CFP供
灾难之所以被认为是可怕的,就在于其偶发性。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自然总能在每个平静时刻给你一个出乎意料的巨大打击,让人类感觉自己渺小与脆弱。2008年5月12日,汶川8级强震,再到今年4月20日芦山7级地震,对自然而言,都不过是一次地理板块间寻常的碰撞,但是对每个中国人而言,这却是平静生活的中止。不管你身在何处,距离地震中心有多远,这种冲击都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整个民族的神经都调动起来。
震后的第一秒钟,海量的信息就出现在电视、网络和社交媒体上。遭遇灾难的人,第一时间告诉世界,我们在经历什么,而得到消息的人第一时间又传递给其他人,有人遭遇了什么。热情、友爱、善心和公正、牺牲和奉献,这些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社会奇缺的美好品德,似乎伴随着灾难与悲剧也一起到来。灾难是无法抗拒的,于上天无法期待的时候,人类自然对自己期待会多一点。但是交错和变化的舆情与复杂的社会情绪,却充分表明一个风险社会的典型特征,不管是民众还是官方,或多或少对此都有所感知,虽然未必适应。而这一状况既是五年来两次大地震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又是三十多年来中国变化的结果。
非风险的唐山大地震记忆
不同于地震多发的日本、智利,地震进入中国的公共生活其实很晚。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作为民族苦难的符号被记忆,而其中所内含的是社会主义强大美好的意识观念。唐山大地震并未作为一种巨大的灾难而进入人们的公共生活。一方面它作为自然强大破坏力,被人们所牢记,另一方面它又作为一种政治化的符号,社会主义强大的凝聚力象征被塑造出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唐山大地震作为这些社会主义彰显的独有品质的证明,被广泛传播。你可以发现唐山大地震24万人的死亡数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巨大灾难的衡量尺度而被认知和传播的。灾难如何发生,而生命又是如何在突然间被毁灭,却是一片惨白。一定意义而言,这是一个没有公共生活的社会的必然结果,简单处理之后,就基本消失在中国人的生活中。
但更深层次来看,唐山大地震作为突发灾难没有被充分认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中国面临的最大艰难是日常物资的短缺匮乏,甚至是时不时要直接遭受饥荒的威胁,短缺所带来的不安全感远远大于地震等偶发的自然灾害的不安全感。唐山大地震中救灾的种种问题,被总结为是这种物质短缺的结果,就是因为设备和物资的短缺,才导致了严重的损失。两年以后,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其出发点也正是要消除这种物质匮乏带来的不安全感。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作为改革开放的初始目标,成为了执政党对全民的许诺。这种许诺隐含的这样的逻辑结果,实现四化,也就彻底解决了物质匮乏所造成的不安。整个改革开放时代,执政党有过多次的政策和理论乃至目标的调整,但是这一基本的目的却从来没有变化过。
这样一种前提之下,唐山大地震乃至后来中国社会所遇到的种种自然灾害,都被视为走向丰裕社会的障碍,或者暂时性困难,都是需要而且必须要克服的。而上天又是如此眷顾中国,除了几次洪灾,类似唐山大地震这样的灾难并没有发生。唐山大地震更像是中国走向丰裕社会的一个艰难起点,从那时开始一路冲破重重阻挠,奔向丰裕社会。邓小平以20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为实现现代化,建立丰裕社会的目标。全面发动起来的中国,脚步之快显然超过了总设计师的设想。到了新世纪一开始,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就已经确立,经济总量突破一万亿美元,实际早已跨过丰裕社会的门槛。这种依托于工业生产基础上,建立在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之上的财富积累的物质丰裕,消费财富不再是一种罪恶,而成为了财富循环的起点。绝对的贫困和匮乏不再是问题,不再有所谓的丰年和荒年的差别,财富不再是一个有限的概念,而物质的丰富则已然成了一个惯常的结果。
风险社会时代的汶川大地震
但是伴随着这种繁荣而来的不是平静和安全,而是躁动和激烈。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新世纪之后一样,如此富裕又如此不安。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指出的那样,丰裕社会之中,生产和安全依然分离,占有和获得财富不再意味着安全,而是意味着你将面对更多的不安。事实上这种不安已经不是过去的物质上的不安全,而是一种社会性的不安全,不再是因为你对抗风险的物质条件不够,而是因为风险本身必然的破坏能力。十年前的非典流行,可以说是中国社会风险在不断增强的信号,社会的恐慌不在于物质对抗能力的缺乏,而是在于这种风险本身对人的直接伤害,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的担忧。我们可以发现官方在敞开信息,全力施救之后,这种高度的不信任和怀疑仍然弥漫于整个社会之中。这实际是个体理性的正常反应。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总结为风险社会。经过现代化的洗礼,科学教育,标准化技术和法理化的政治制度基本确立,工业化大生产解决了物资匮乏,过去人类要面对的灾难也被充分制度化。但是这种制度化风险的结果,并不能处理制度本身的风险,也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每个个体所要面对的风险,更不可能化解自然风险本身的破坏力,这样的情况下,风险作为一种社会的常态要素,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对于中国而言,正如学者郑永年所指出的那样,风险社会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主要基于一种趋于理性计算的社会心态,当理性和细致规划不再是统治者的核心工作,而成为人们生存所必需的时候,风险作为一个概念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所以这样一个理性的政治制度和观念系统还没完全建立起来的国家,已然推开了风险社会的大门,非典是一次风险社会的提示的话,全面体验风险社会则是在汶川地震。
对于官方而言200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改革开放三十年,GDP总量跃居世界第四,即将举办奥运会向世界展现现代中国的丰裕成果。但是汶川地震却不期到来,虽然唐山大地震已经结束三十二年了,国家的应急反应机制已经全面更新,救助能力也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治理的思路和逻辑却依然延续三十二年前的状态,地震仍然被视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自然阻挡力量,而非日常生活中的风险灾难被对待。官方的第一反应不是遵循已有的法理化的应急机制,而是政治动员,先发动整个国家力量,然后将这些力量投入到地震灾区,以凸显国家的伟大和优越。官方所要呈现的是灾难的巨大和国家能力的强大,抗震救灾被作为一种英雄行为看待。但是与之相反,民众对于灾难的反应却不再是统一于官方号召之下,而是以对个体生命的珍惜来看待地震。地震是作为公共生活中的一次意外灾难而被认知。地震之后,有25万志愿者进入灾区救援,这并非是官方号召和组织之下的行为,很多参与者行动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灾民的苦难,也有很多人指出帮助他人给自己的生命带来了新的意义,这种个体化的感受成为了民众对于地震的直接认识。官方想要呈现的抗震救灾的英雄场面,在民众那里更多是一幕幕具体而微的悲剧。官方希望形成的是对地震的统一认识,而民间则呈现的是千差万别的个人体验。
抗震救灾过程中,官方和民众这种差异不停地显现。中国官方更愿意展现其让世界各国惊讶的抗灾能力,超凡的发动调度能力。但是民众则更喜欢从自己的需要来评定,按照自己的理解来看待问题。官方调动的资源,往往成为民众自我衡量灾难损失的参照系。对于地震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次官方的科学解释总是不由自主地与民众的自我认识相撞。对于官方不想面对的那些问题,只要民众有兴趣有需求就会追问到底,哪怕造成官方颜面大失,也不在乎。总之,对于官方而言,希望能表明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而对于民众而言,风险则是那么不确定,没有什么是可信的。这种两极化的风险认识,本是风险社会中惯常见到的情况。但是由于中国情况的特殊性,又多了很多中国特色。一般而言,风险社会是丰裕社会才能出现的社会状况,一个国家政治上建立了法理化的制度,科学教育主导之下形成了普遍的理性思维和行为范式,技术与制度和社会生产本身处理基本的人类需求。但是就如乌尔里希贝克所指出的那样,当这些理性的制度和技术安排被普遍化之后,本身也就去神秘化了,这种制度
安排的基础和前提也就被怀疑。这种怀疑是个体化的,分散的,也是出于对风险本身不确定性的担忧。对于中国而言,一方面是法理化的制度和理性化的技术安排,本身还没有确定其社会支配地位,另一方面庞大的经济生产能力又建立了风险社会的物质基础。这就使得中国的风险社会面临着既要建立普遍化的制度和技术安排,处理一般性风险,又面临着不断面对个体化的风险认识不断出现的双重困难。这种困难在汶川地震出现,此次芦山地震再次出现。
芦山地震出现的双重尴尬
应该说此次芦山地震的救援,官方确实有了很大的变化,整个应急体系按照法理规定逐步迅速展开,国家领导人以行政指令的方式指挥整个救援,政治动员仅作为宣传鼓动手段发挥作用。但是与之相应的是受灾民众的需求,通过微博、微信等新的技术手段不断个体化。灾害发生后,首先是千万级人口的成都报告有地震的状况,很快就细化到一个乡,一个村甚至一家人的受灾信息。对救援需求从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到水电交通甚至是奶粉,也不断地细化。以提供普遍化的统一需求为主的官方救援,虽然准备非常充分,但是面对这样无数的个体化需求也显得捉襟见肘。而且本身的法理化制度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也暴露无遗,最为专业的中国国际救援队没有能立即出发,武警为主的专业救援力量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物资的投放和发送能力有限,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制度化问题。
过去存在的理性化的制度设计的合法性也受到了非常多的质疑,首当其冲的就是地震局制度安排,这一担负科学研究防范地震的机构,本身被广大的民间科学爱好者攻击。民间的地震科学研究,显然无法在严格的科学逻辑上与专业的地震研究抗衡,但是这不影响他们对整个地震科学前提质疑的合理性,而且这种合理性还被广泛认同。
比这些更为严重的是,官方经过多年经验形成的一些普遍化制度和技术,因为理性本身的局限性也充分暴露出来,无法及时改进。此番地震救援中,官方希望起到主导作用,民间起到辅助作用。人民日报比喻称官方的救援是主动脉血管,民间的救援是毛细血管。但是当官方按照普遍化范式处理的时候,与民间救援比较效能的时候,在一些领域并未能显示出优势。比如在紧急救援中,脱胎于驴友的蓝天救援队等许多民间志愿救援力量,因为其丰富的经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其作用并不亚于官方救援力量。同时,类似左志坚这样亲身经历了地震灾难的观察者,其自身的经验总结,也能够对官方长期主导的救援模式做出很有说服力的纠正。这些不管是实践还是理论上都有经验的知识、技术,在实用中体现了颇为有效的风险应对能力。怎么样才能吸纳消化这些力量,对于本身还需要建设自身的官方风险处理机制而言,是一个并不轻松的问题。
偶发性的灾难所带来的影响,必然随着时间的过去而逐渐淡化。但是风险社会本身所带来的这些问题依然会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明显。英国政治学家吉登斯就指出,风险社会的核心是制度风险,而要处理这一风险必须还要从制度着手。原本刚性的法理化制度和标准化的技术安排,都要相应柔化,能够吸纳个人理性带来的冲击。原本宪法规定的相对单一公民权利,则需要充分丰富化,并被充分尊重,确保个体化的风险,能及时得到社会化处理,而非被扩散。而中国的特殊情况,则使得我们面临双重任务,一边要进一步确立法理化的制度的权威,标准化技术安排的进一步普及,另外一面还要能加强制度的柔化,制度本身的吸纳和改善能力,鼓励公民在公共参与中的创造性。这决然不是一两次抗震救灾就能完成的,这需要日常的公共生活中,逐步实践并提高。如此未来才能更为从容和平静地面对自然灾害风险所带来的破坏。
南都评论记者 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