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原同仁堂供货商、河北保定商人焦占军提出的7000多万元国家补偿,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延期裁决。
焦占军12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刑4年。2011年,保定中院终审裁定焦占军无罪。焦就此提出12项近7000万元的国家赔偿。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但近5个月过去,当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超级国家赔偿”却似乎被司法机关忘记了。焦占军主动打电话给法官才知道,此事已被延期三个月作出裁决。
延期裁决却不通知当事人,司法机关此举是漏洞还是故意?如不追问,此案是否还会有下文?如果媒体不介入,如果当事人不是焦占军这个曾经的巨富,如果赔偿申请不是7000万元的天文数字,如果如果这个事件的影响不够大,会不会悄没声儿地被摆平了?
可以说,焦占军案案情复杂,所提出的赔偿数额巨大,且有些部分司法依据尚不明晰,必须谨慎对待。但这都不能成为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和公众“没有回答”和不按法定程序回答的理由。且不论司法机构中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徇私之举,单是从焦占军主动打电话才能知道被延期这一环节来看,司法机构工作缺失就极为明显。
相对于此案的7000万元,1元钱似乎就更不是个事儿了。据报道,北京西站10多年来一直向出租司机收取1元“进场费”,且一收就是10多年,并不给任何票据。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发改委均对此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据调查,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南苑机场等地,都向出租车司机收取“进场费”,价格为每次1元或每次1.5元。
我们不敢确定这些钱肯定让人“黑”了,但也同样不敢肯定这些钱没“黑”,因为这个问题提出后没有人给出答案。据悉,昆明、石家庄等地火车站都不收“进场费”,杭州、汉口等地还给进站出租车发补贴,以缓解旅客打车难。可见进场费本来就可以不收,而且不应该收。但是北京市的有关部门显然很牛,牛得不仅坚持收,而且你提出了问题,我也不答理你。
谁都知道司法部门、交通部门还有其他的众多部门掌握着很大的权力,这种懈怠与推诿以及权力与利益的置换是存在于想象中还是植根于现实生活?有人回答吗?有人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吗?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发改委都采取了消音器的处理方式,而他们又都在事件的过程中扮演着既得利益者的角色。我们只能靠猜测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干的事不地道。
由此想起去年的一个“神问题”:你幸福吗?似乎公众应该这样回答:在看不到权力的地方才幸福,而懈怠与推诿是百姓的幸福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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