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朱慧卿/CFP
2012年12月30日,十八大制度反腐研讨会在湖南韶山召开。记者叶铁桥摄
专家争议反腐热点问题
如果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能否过民意关?高薪养廉要不要实行,如实行会不会增加民众或国家负担?
严刑峻法没能防住前“腐”后继,反腐的关键是在预防还是执法?家庭财产申报目前能否大范围推开?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已经就反腐败问题多次表态,且措辞严厉。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新一任总书记习近平的讲话就振聋发聩:“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他强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十八大后,反腐败行动确有提速迹象,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从不雅视频被曝光到受到处理,只用了63个小时。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的相继落马,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风暴正在劲吹。
然而,在一个个事件热闹非凡的同时,却难掩整体问题的沉重和形势的严峻。十八大后,腐败怎么反?拒腐防变的体系如何构建,怎样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都值得全社会深入探讨。
十八大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反腐建议,有专家学者提出“特赦论”,建议特赦贪官,以换取他们对政改的支持;也有专家建议官员公开财产,不过是全部公开还是从新提拔的干部开始公开,争议很大;还有专家建议搞群众运动式反腐,另一部分专家则坚决反对,多种声音,莫衷一是。
日前,部分反腐专家、学者聚集在湖南省韶山市,深入探讨十八大后的反腐新形势,而上述引发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也正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特赦论”能否过民意关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他们支持政改”,2012年12月17日,当这条《京华时报》刊登的新闻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时,许多人才赫然发现,竟然有专家提出了这样“不可思议”的建议。
提出建议的是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对于发表这一建议后网络上无数的批评甚至谩骂声,他表现得很淡然:“我知道会被骂,但不能因为怕挨骂就不敢说真话。”
这一建议,李永忠早已深思熟虑。十多年前,他参与了“反腐败特别行动”课题研究,就涉及如何解决“腐败呆账”的问题。2011年年底,他在杂志上撰文提出反腐败“宽以惩前”的策略,提出应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的官员不追究责任,以此来解决“腐败呆账”的问题。
2012年11月,他又在《人民论坛》上撰文,再次提出“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思路,建议对贪官进行有条件特赦。
李永忠说,他的这一建议来源于香港的经验:1974年2月,“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香港回归后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编者注)成立,廉政风暴席卷香江。当时香港警界非常腐败,许多警察因此被判入狱。1977年10月,部分香港警察上街游行,后又冲进廉政公署总部大打出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发布紧急特赦令,宣布除重罪及已展开调查的案件外,对1977年1月1日前所犯下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由此减少了改革阻力,香港由贪腐严重的地区一跃成为亚洲廉政的模范生。
不止李永忠,事实上,十八大前后,历史学家吴思、经济学家张维迎、法学教授何家弘、《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等也相继提出或表态支持“贪官特赦论”。他们的观点大体一致:为减少反腐败的阻力,应以特赦来解决腐败存量的问题。一些专家甚至想以特赦来换取有原罪的贪官们对改革的支持。
韶山会议上,李永忠重申这一构想。吴思也在会议上表示支持,并作了补充。吴思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于权力含金量的不断增加,腐败在官员中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由此形成了巨额的“腐败呆账”。他列举了多个模型,用这些模型估算出来的“腐败呆账”总量都极其巨大。他甚至估算,仅凭我国目前的司法队伍和设施,要处理这些腐败存量,没个几十年处理不完。
“存量大得难以处理,无法消化。如何一边解决腐败的存量问题,一边把贪官污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搞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的建议是,用特赦促政改,跟贪官做一个政治交易,化腐朽为神奇,废物利用,从而解决反腐败所遭遇的阻力问题,化阻力为动力。”吴思说。
对于如何特赦,李永忠认为上策是保持反腐强大压力的情况下,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特赦的具体时间和金额,除已经在查的重大案件外,一定数额以下的贪污受贿,予以特赦,以此减少阻力,换取对政改的支持。
李永忠和吴思都提出,为了更好地实行这些制度,应考虑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李永忠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就是因为有经济体制改革特区这个孵化器,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裹足不前,就是因为没有这么一个孵化器。“全国2800多个县,拿出1%即28个县来搞改革试验,一旦有成功的,复制拷贝就行了。即使失败了,也就1%,不会引发震动。”
韶山会议上,“贪官特赦论”激起了热议。但有专家认为,这一建议虽有一定合理性,却容易遭遇民意的反对,一旦实施起来无异于“饮鸩止渴”。
反腐专家、《求是》杂志社研究员黄苇町就质疑:如果要特赦,那么特赦由谁来做?如果由我们党自己来做,自己赦免自己的干部,能不能在老百姓中过关?
他说,现在正是民众对反腐败最关注也是意见最大的时候,如果提出对贪官进行赦免,民众那里能不能通过是个问题。而且,党中央始终强调坚决反腐,提出“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给群众展现出了坚决的反腐败决心,也至少从道义上让民众感受到了信心和希望,如果提出特赦,会不会危及党的执政资格?
不过,黄苇町也认为,如何处理腐败的存量问题确实非常棘手,如果过于强硬,有可能遭遇巨大阻力。同时,他也谈到,事实上,在当前及过去查处涉及贪腐的大案要案中,如果涉及面过大,也采取过有条件赦免的做法。但他认为,要真正处理好以特赦化解腐败的问题,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
吴思回应说,民意的分量,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中当然处于第一位。民主制度越不健全,民意在决策中的分量就越轻。所以,才需要用特赦交换更健全的民主制度。从乌拉圭的转型史看,在民意调查中,反对赦免的比例高达72%,但是在真实的投票中,在民众真正出面做政治交易的时候,赞成赦免的比例上升到53%。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也是会上专家讨论的热点之一。制度反腐研究专家、湖南商学院副院长王明高说:“现在舆论对家庭财产申报制是一边倒。我在十几年之前就开始研究家庭财产申报制,而且是极力呼吁。我认为,家庭财产申报制必须在中国实行,这是大势所趋。从全世界反腐的经验来看,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反腐败都是虚的,或者假的,都落不到实处。”
但他认为,目前尚没有条件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如果大范围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就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家庭财产申报制是一把双刃剑。当年,韩国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出现了大量资金外逃的现象,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打击。
王明高说,据一个反腐败国际组织的研究,家庭财产申报制实行后,许多执政党失去了执政地位,只有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是一个例外。
他说,他现在是极力反对,不是说反对家庭财产申报制,而是主张在实行之前必须做好政治准备、经济准备、舆论准备、社会心理准备等,同时,必须先建立中国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落实金融实名制,否则很可能落不到实处。
李永忠也认为,家庭财产公示一定要实行,但在当前还不能大范围推行。他建议,如果设立政改特区,可以在政改特区和新选拔的领导干部中先试行。
吴思则主张,在选拔新领导干部的同时,公布家庭财产的时候,最好能配合廉政账户制度,给手脚不干净的人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
关键在于改变权力结构
对于反腐的长效机制,专家们都认为,从长远来看,关键在于改革权力结构。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也一直在强调要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李永忠说,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如果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为一体,这种权力结构绝对滋生蔓延腐败。”
他说,我们目前的权力结构,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为一体,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 既是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总病根”,也是我们各种问题的“总病根”。“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进行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其要义就是改革权力结构,通过党内分权以形成党内制衡”。
李永忠建议政治体制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进行党内分权,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发展党内民主,还权于党员,使党员成为主体。第二步,党政分工,还权于政府,让政府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第三步,党政分开,将过去党对政府的工作由事无巨细的事务性领导,逐步改变为真正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监督政府的政治领导,还权于人民。从而不仅完成由革命党向党执政的转变,而且完成由党执政向执政党的转变。
黄纬町也认为,反腐败需要顶层设计,这种宏观战略只能是中央设计,从最高的层面来对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路径作出顶层设计。他再次强调,这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