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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变“个人提款机”

   日期:2014-10-14     浏览:106    评论:0    
核心提示:[编者按]10日,7名教授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两千多万元的消息震惊坊间,科研经费的“潜规则”再次被翻出台面。近年来,科研经费遭到非法套取、挪用、侵占的报道屡见不鲜,涉及人员、领域相当广泛,中国科协

10日,7名教授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两千多万元的消息震惊坊间,科研经费的“潜规则”再次被翻出台面。

近年来,科研经费遭到非法套取、挪用、侵占的报道屡见不鲜,涉及人员、领域相当广泛,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利用科研项目套取经费的现象似乎已经成为学术界“公开的秘密”,科研经费管理的漏洞亟需完善制度监督。

为此,小编梳理近年来曝光的套取科研经费案例,破解花样百出的利益输出方式,揭露科研经费“漏洞”。

五漏洞——科研经费进腰包

1、编制虚假预算

首先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套取专项科研经费,或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案例】2012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苕溪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套取,为己所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钻经费管理的空子

进行横向经费(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和纵向经费(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的“互换”。

部分科研人员将能够正经花的钱都凑到纵向的账目上,纵向经费中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账,则依赖横向经费抵销,用不完就塞进自己的腰包。

【案例】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的课题项目“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课题”,但 “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更加便利。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以“横向课题”为名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3、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

【案例】2010年至2011年,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2013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宋茂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赃款在此之前已全部退回。

4、领导也关照

一些领导为换取高学历,大力支持高校搞科研项目。一方出钱给项目,一方派发学位。

5、经费花不完也不用退

科研经费花不完很少有人退,花不完也要花,财务都是按可报销的名目去做账。一名高校财务人员称,“从财务的角度,我们只审核发票的合法性,不管发票的合理性。”

【案例】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组长段振豪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其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经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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