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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讯通”一年吞掉家长1.8亿元?

   日期:2013-09-06     浏览:127    评论:0    
核心提示:开学了,绝大多数家长又开始每天必须查看“校讯通”,因为孩子的在校情况、每天的家庭作业等,必须通过“校讯通”获知。然而,家长是否有选择使用“校讯通”和选择“校讯通”服务商的权利、每月10-15元的通信费是否合理、学校和校讯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勾结?

  开学了,绝大多数家长又开始每天必须查看“校讯通”,因为孩子的在校情况、每天的家庭作业等,必须通过“校讯通”获知。然而,家长是否有选择使用“校讯通”和选择“校讯通”服务商的权利、每月10-15元的通信费是否合理、学校和校讯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勾结?

   近日,一位家长列举了“‘校讯通’十大罪状”,投诉学校与校外企业串通、变相强制学生家长使用“校讯通”服务进行乱收费。昨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回应,已就此调查了3家“校讯通”服务商,学校向家长收取通信费涉嫌教育搭车乱收费,此调查行动已在全市展开。如深圳150万在校、园(幼儿园)学生都在使用“校讯通”(或“园讯通”),每人每年120元计,深圳家长每年要多出1.8亿元的教育负担。

   学校发一纸通知家长不得不开通

   李先生是罗湖东昌小学一位三年级学生的家长,今年6月底,他写了一份投诉信,列举了“‘校讯通’十大罪状”,投诉该小学与校外企业串通、变相强制学生家长使用“校讯通”服务进行乱收费。投诉信提交到了市、区相关纪检部门,最终转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受理。

   李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他已交了两年的“校讯通”通信费,“一年一次性缴纳200元,一周收到学校短信两三条,多的时候一周四五条”。学校每个学期前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单,通知家长将一年的“校讯通”通信费打入到指定的“校讯通”公司账户。李先生说,虽然通知单上标注为“自愿”,但孩子的家庭作业、在校情况等信息,学校都是通过“校讯通”告知家长,家长被迫“自愿”开通,“使用哪家校讯通、通信费多少,学校早已定好,家长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布置作业的途径有很多种,不一定要使用‘校讯通’。”李先生认为,布置作业、告知学生在校情况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如今通过“校讯通”,变相成为学校与企业勾结获取利益的途径。

   使用“校讯通”也成为全市中小学乃至幼儿园普遍现象。9月4日,福田某中学对学生家长发出一份《告家长的一封信》,称学校决定从9月6日起,启用全新的“有教校信通”,原来的“校讯通”将于9月30日停用。而这种“有教校信通”具有即时互动、身份管理、学校通知、布置作业、群组管理、校务监督、投票系统和成绩管理等功能。除了在电脑上登录操作外,还能下载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使用该系统收发消息和图片,收费为5元/月(原来的校讯通收费10元/月)。面对如此强大的功能,涵盖学生学习方方面面,有家长表示,只能被动接受,“不开通的话,就意味着与学校完全脱钩”。

   针对校讯通,福田某中学老师向南都记者表示,家长常抱怨每月10元贵了点。而作为老师,在用“校讯通”发信息时有时也会面临两难选择,比如“你如果事无巨细,发太多信息给家长,又怕家长觉得是骚扰;但如果发太少,又怕家长觉得“校讯通”的钱白花了”。这位老师表示,所以有时候老师在使用“校讯通”时也要考虑把握一个度的问题。同时,这位老师认为,向每位家长每月收取10元的信息费偏贵,难怪家长有意见。

   全市彻查“校讯通”10家服务商年收亿元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回应,8月中旬,李先生的投诉移交到该分局后,该局稽查科、价格检查科就此进行摸底调查近半个月,在掌握一定证据后,9月4日起开始了相关执法行动并立案调查,深圳3家“校讯通”服务商接受了调查,其中包括承接东昌小学“校讯通”服务的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据调查,全市绝大部分学校都在使用“校讯通”,此次调查和执法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

   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查,全市提供“校讯通”服务的运营商有10家左右,年收入都在800万元至上千万元,已被调查的3家位于行业前五。

   “校讯通”服务商的运营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与移动公司合作,通过移动公司直接扣话费的方式向家长收取通信费,所得的通信费,七成归移动公司所有,三成为“校讯通”服务商。另外一种则是,家长直接将通信费打入“校讯通”服务商账户,“校讯通”服务商再与电信合作开通短信服务,一般情况下,“校讯通”服务商与电信约定,一定限量的短信服务内,所得75%归“校讯通”服务商所有,25%归电信公司。

   从收费过程来看,似乎没有经过学校之手。但是,学校使用哪家“校讯通”服务商、费用如何收取,学校与企业之间有合作协议。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调查中,单从学校与“校讯通”服务商之间的合同来看,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但实际上是否存在猫腻也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内。

   深圳家长每年多出1.8亿元教育负担?

   正常发送短信的收费标准是0 .1元/条,即使上学期间每天一条,一个月的费用也就2元。而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调查,“校训通”平均要收取家长0 .3元/条的通信费,每月向家长收取10-15元。如果深圳在校、园(幼儿园)以150万名学生计算,如都在使用“校讯通”,并以每人每年120元计算,深圳家长每年要多出1.8亿元的教育负担。

   据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老师通过“校讯通”服务商获得账户和密码,通过网络平台群发短信。而业内人士表示,不同运营商手机之间互发短信的成本为0 .03元/条,运营商网内用户互发短信的成本更低,几乎为零。也就是说,以每天一条短信为例,网内发送信息几乎没有成本,网外发送的成本每个月才0 .9元,每个收取10元,实为暴利。

   据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调查,“校讯通”服务商并没有在深圳物价部门进行相关备案,而与其合作的移动或电信公司在省物价局有相关备案,比如电信2010年备案的“天翼家教通”有每月8元或20元的套餐。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移动或电信在社会上推广此业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是否介入该市场行为。

   记者调查

   学校拿回扣是潜规则?

   校讯通企业回应,不排除给老师送一点小礼品

   南都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要拿到学校的业务,给学校适当的回扣或提成,已是业内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据透露,如果“校讯通”服务商与移动公司合作,所得的三成收款会拿出一部分,以给老师赠送话费、办公用品等形式“回报”学校。家长直接支付给“校讯通”服务商的费用,服务商会从中给学校提成,而这些“回报”是进入学校负责人的口袋、还是老师共享,各学校不同。也有老师透露,学校一般会安排专门的部门负责对接“校讯通”业务,决定使用哪些“校讯通”服务商,也是学校领导和负责部门拍板的事,老师只负责使用,学校是否从中得到好处,一般教师不得而知。

   李先生孩子所在的罗湖东昌小学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表示,学校并没有强迫家长使用“校讯通”,且没有对此直接收费。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表示,在此次调查当中,已掌握相关证据,存在有学校从中收取“回报”的情况,调查还在进行当中。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位于南山高新区的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黄健瑜介绍,他们公司成立于2005年,大约是在2007年的时候,与东昌小学开始合作,当时是通过移动公司合作的“校讯通”项目,每个学期收取50元费用,其中与通信公司接近于对半分成。

   “不排除给老师送一点小礼品,比如乒乓球、羽毛球、雨伞、水杯等,但绝对没有给过钱。”黄健瑜介绍,如今,他们手上约有8万学生据她介绍,相较于深圳市该行业最大的公司,他们的学生数量仅为1/3左右。不过她同时表示,这些年的口碑下来,开始有一些学校主动找他们,“看中了我们家庭教育领域的资源。”

   黄健瑜介绍,如今他们与约100所学校有合作,参与此项目的学生比例在80%左右,学生人数约有8万,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来计算,营业额度在800万元,除了给电信公司的近400万元费用之外,剩下归自己的有400万元,但公司有40名员工,还要用于运营开发、工资、房租、水电等,“基本上这些年是没有赚钱的”。

   校企合作涉嫌多项违规

   监管部门认为,“校讯通”有搭车乱收费及强制消费之嫌

   2011年8月29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讯通”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中介绍,深圳市应用了移动公司“校讯通”产品的学校近千所,用户超60万,并在通知中鼓励学校使用移动公司的“校讯通”产品。然而2011年9月16日,市教育局又对该通知发布撤销通知,称为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得以《关于做好“校讯通”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作为推广业务的依据,并要求各教育部门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使用企业市场服务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认为,“校讯通”存在的校企合作,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以涉嫌教育搭车乱收费进行全面调查。据调查,学校与“校讯通”服务商一般一签就是3年合同,市教育局曾在2011年8月向各学校推荐使用移动“校讯通”,这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时隔一个月后,市教育局撤销了推荐。

   同时,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是法定教育收费项目,学校均需进行备案和公示,并抱着自愿和不营利的原则。然而,“校讯通”既不属于教育收费法定项目,也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罗湖分局认为,向学生家长提供学生在校信息服务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将该业务转包给企业来经营和承担,有教育搭车乱收费之嫌。而作为“校讯通”支付方的家长,其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强制消费”之嫌。

   昨晚,东昌小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从2007年开始使用“校讯通”,每月收取10元,均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且由家长通过银联每年一次直接支付到与其合作的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

   “前年使用率最高,95%的家长购买了,今年只有40%,有600名学生家长购买。”该负责人强调,用“校讯通”布置作业只是小部分,大部分通过课堂直接布置,“校讯通”主要用于通知安全指导,比如天气提示等。该负责人承认,学校曾收过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送来的小礼品,并称小礼品为该公司推广小礼物,并于去年停止接收。东昌小学负责人介绍,学校已接受来自省市监管部门的调查,并已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部门回应

   罗湖区教育局:

   问题具有普遍性望政府通盘考虑

   昨天下午,罗湖区教育局纪委副书记张进就东昌小学被家长投诉“校讯通”违规收费以及存在腐败问题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张进表示,目前区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已经在收集相关资料。不过,“校讯通”收费问题是否违规,以及学校因此获利,在全市具有普遍性,他们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种情况,希望政府能通盘考虑,彻底解决此问题。

   张进表示,“校讯通”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存在,“能否收费,目前确实没有依据”。张进说,广东省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里面确实没有“校讯通”收费这个项目。如果家长不愿意,也可以选择不缴费,停用“校讯通”,老师留有作业,都会在黑板上公布出来,应该不存在停用“校讯通”,学生不知道做什么作业的情况,但肯定没有“校讯通”那么方便,有问题也能及时跟老师沟通。

   张进表示,“校讯通”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对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是有帮助的,全市的学校都在使用。希望多些政府部门关心此事,由政府统一来解决,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呼吁,政府能提供这块服务,纳入到教育经费里面来,市里面有个统一的意见。如果光是罗湖区的学生免费了,那其他区的家长意见就更大了。

   张进表示,关于家长反映的学校在“校讯通”事情上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全市也都具有普遍性,他们也将向市教育局反映,征询市教育局的意见。

   它山之石

   安徽明文禁止“校讯通”业务

   近年来,国内大部分省市区教育部门发布相关通知,加强管理“校讯通”,要求学校不得强迫家长使用。但收效不尽如人意,虽说是自愿,但家长却变成被迫自愿。个别省市区教育部门甚至发出禁令,禁止学校使用“校讯通”。2011年3月,安徽省教育厅明文禁止“校讯通”业务,并在2012年10月表态,“校讯通”事件情节严重的,校长将被撤职。

   家长列举“校讯通”十大罪状

   “校讯通”不是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不应由学校要求或推荐家长使用,学校收费未予公示。

   用哪家公司的“校讯通”、收费标准多少,家长无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变相强制,违反教育收费“自愿”原则。

   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情况,本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校讯通”违规收费,增加了家长负担。

   霸王订制,家长信息被泄露。

   家长是收取短信,使用者是学校,费用不应家长来出。

   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作业、成绩等情况如实告知家长,是学校的义务和责任。义务教育阶段,更应由办公经费支出通信费。

   监管不力,校讯通可漫天要价,甚至暴利。

   传递学生信息可用微信、Q Q群等既省钱又方便的方式,学校大可不用找企业,自己动手就能完成。

   助长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腐败。

   数字校讯通

   正常发送短信收费标准是0.1元/条,即使上学期间每天一条,一个月的费用2元。“校训通”平均要收取家长0.3元/条的通信费,每月向家长收取10 -15元。

   如果深圳在校、园(幼儿园)以150万名学生计算,如都在使用“校讯通”,以每人每年120元计算,深圳家长每年要多出1.8亿元的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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